物权法已经废止,民法典规定,物业公司无权阻止业主封闭阳台。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住宅的专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阳台属于专有部分,业主有权决定是否将其封闭。物业公司作为专有部分的阳台所进行的物业管理,主要责任是监督,而无权阻止业主封闭阳台的。
所以我们有权利对我们自己购买的住房进行合法的封阳台。如果物业公司阻止,那就涉嫌侵犯了业主的权利,我们是可以去告物业公司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2025-03-27 16:41
1、按照通行规定,如果是全封闭阳台算全面积,半封闭阳台算一半面积。总的来说,阳台会算进拆迁面积的。具体计算时,面积是看阳台垂直水平投影面积来计算具体数值的。
2、拆迁时候面积是按产权面积计算,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有,才会算进面积;如果产权证上没有包括阳台,那阳台就不算。
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在进行公平补偿之后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
它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
2022-09-16 14:54
物业法对物业费的规定是:物业费是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服务收取的费用,依据政府指导价和市场综合价综合确定,其收费标准=建筑面积×每平方价格。
2022-09-21 16:44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主要标准如下:
首先无证房并不等同于违章建筑
有可能符合违章建筑特征,在没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前,谁也无权认为无证房就是违章建筑
其次法律没规定无证房不予补偿安置
裁决书如果下结论无证房不予补偿,这是错误的。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只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因此没规定无证房不予补偿,问题关键是对无证房性质如何界定及其有无界定,如果对无证房未作任何结论就强制拆迁了,产生了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2022-08-10 08:58
物权法已废止,现已纳入民法典中,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物权法已废止,现已纳入民法典中,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022-11-24 11:46
在我国,物权法已经被废除,编入民法典中。民法典中的物权编中对于小区停车位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以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