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局进行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025-03-27 17:15
在职场的环境里,突如其来的心脏病发作未必可以自动囊括于工伤范畴之内。
据我国现行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若员工在工作时间瞬间或正在岗位履行职责过程中,倘若遭遇突发性疾病而匆忙离世,或者尽管进行了长达48个小时的积极救治仍无法挽留住生命的话,则将其视为工伤处理。
因此,假设公司内有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因心脏病发作,且未能在48小时内成功救治,那么此种状况便可归入到工伤的合理认定范畴之中。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如果员工发病后获得即时有效的医治并幸存下来,抑或是在超过48小时以后离世,那么此类情况便不符合我们对于工伤的公正判断标准。
2024-09-04 10:36
看具体情况。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劳动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的应当视同工伤,劳动者在上班途中突发心脏病的死亡的,这里的“上班途中”不应当认定为“工作时间”,因此不能视同工伤来认定。
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内突发心脏病的则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2-08-10 10:44
上班时突发脑梗,如果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情形的,属于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单位未投保的,由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突发疾病”包括突然产生疾病和原有疾病突然发作。故死亡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
2024-04-08 11:21
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是否迟到没有关系,需要满足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022-08-10 09:48
一般情况下,上班期间发生心梗并抢救成功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