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淘气堡玩受伤的,要根据受伤的原因进行判断。
根据《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4-04-03 10:54
小孩子在绿化带里面玩受伤,如果是由于物业没有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没有对绿化带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导致的,则物业应当负责;
如果物业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是由于孩子的监护人监护不力导致孩子受伤的,则物业不需要承担责任。
2022-08-09 14:08
体育课受伤责任划分,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一是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伤的情况,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二是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伤的情况,学校如果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尽到了教育、管理责任,则不承担责任。
2022-09-22 09:35
嬉戏打闹受伤责任划分:一、致使人受伤的学生的责任。该学生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发生了与受害人嬉戏打闹的行为; 2、受害人确实是因为与同学嬉戏打闹受到了伤害的损害事实; 3、嬉戏打闹的学生都有足够的能力意识到这样的行为会受伤,主观上有错。 二、学生在学校嬉戏打闹受伤,除非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能免除责任。若学校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受害学生本人对损害事实也要过程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为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在可见嬉戏中,通常受害人也存在一定的责任,因此受伤后,本人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
2020-11-26 16:06
篮球运动具有群体性、对抗性及人身危险性,出现人身伤害事件属于正常现象,应在意料之中,参与者无一例外地处于潜在的危险之中,既是危险的潜在制造者,又是危险的潜在承担者。运动中出现的正当危险后果是被允许的,参与者有可能成为危险后果的实际承担者,而正当危险的制造者不应为此付出代价。留波的行为不违反运动规则,不存在过失,不属侵权行为。
所以正常情况下,篮球属于竞技类运动,参与者均自甘风险,若非故意或者过失,那么就不应该承担不利后果。
2022-08-23 11:37
按实际情况而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