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取得拒付证明: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能收回款项时,权利人想方设法取得付款义务人拒绝付款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义务人出具的书面拒付证明、托收行出具的义务人账户余额不足的书面材料,义务人工作人员拒绝支付的影像资料、邮件、聊天记录等也要及时收集、保存,多多益善。
2、提起诉讼:
当该商业承兑汇票是经过背书转让的,或给付票据的一方并非该商业承兑汇票上记载的任一参与主体的,最后持票人选择依据什么法律关系提起诉讼显得尤其重要,在管辖、诉讼时效、被告的确定、经济权利要求方面均存在重大的区别。权利人应当根据个案情况、证据情况综合分析比较,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法律关系适用,以争取权益最大化。
《票据法》
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①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②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③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第七十一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2024-06-04 14:46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持票人方面可以向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其他票据债务人进行追索。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银行接到根据委托收款邮来的商业承兑汇票,将商业承兑汇票存留,并立即通知付款人。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2022-08-24 10:19
“法律规定,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2024-10-30 10:14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有:
1、承兑主体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2、信用等级不同: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决定了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信用,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信用。现实交易中,接收票据的一方更偏向选择银行承兑汇票。
3、风险不同:商业承兑汇票当承兑人无款支付时,会发生支付风险,风险高;银行承兑汇票无支付风险,且可向银行贴现提前获取资金。
4、流通性不同:商业汇票信用等级及流通性上低于银行承兑汇票。
5、汇票到期时处理方式不同。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如果购货企业不能足额支付票款,承兑银行按承兑协议,按逾期借款处理,并计收罚息。银行会付款给持票人,可以按期收回货款。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账户没有足够的钱。银行不负责付款,由购销双方自行处理。
2024-09-03 14:29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有:
1、承兑主体不同:
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2、信用等级不同: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决定了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信用,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信用。
现实交易中,接收票据的一方更偏向选择银行承兑汇票。
3、风险不同:
商业承兑汇票当承兑人无款支付时,会发生支付风险,风险高;
银行承兑汇票无支付风险,且可向银行贴现提前获取资金。
4、流通性不同:
商业汇票信用等级及流通性上低于银行承兑汇票。
5、汇票到期时处理方式不同。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如果购货企业不能足额支付票款,承兑银行按承兑协议,按逾期借款处理,并计收罚息。
2023-05-29 10:37
电子商务承兑汇票提示拒付,能否直接提起诉讼,还需要付款人出具拒付证明吗?
商业承兑提示付款已拒付,说明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是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由银行系统审核后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