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和配合工会依法实施劳动法律监督。
《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第七条 工会与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协商制度,定期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事项进行协商,积极协调劳动关系,化解劳动纠纷。
工会应当教育职工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引导职工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用人单位应当配合工会依法实施劳动法律监督。
2022-09-19 13:35
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什么工会依法实施劳动法律监督
地方总工会、地方产业工会、基层工会应当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并接受上一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在用人单位聘请职工担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承担所在单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2022-09-20 10:34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名单应当报上一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备案。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我国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有组织的群众监督是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
2022-09-20 10:49
2022-10-15 15:12
我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明确规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客观公正、依靠职工、协调配合的原则。突出预防和协商的监督理念,强调工会建立隐患排查、风险研判和预警发布等制度机制,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预警、信息报送和多方沟通协商,把劳动关系矛盾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办法》规定,工会重点监督用人单位恶意欠薪、违法超时加班、违法裁员、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问题。对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应当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并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对职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2022-10-24 14:52
《办法》明确,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客观公正、依靠职工、协调配合的原则。突出预防和协商的监督理念,强调工会建立隐患排查、风险研判和预警发布等制度机制,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预警、信息报送和多方沟通协商,把劳动关系矛盾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办法》规定,工会重点监督用人单位恶意欠薪、违法超时加班、违法裁员、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问题。对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应当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并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对职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办法》强调,上级工会要强化对下服务、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办法还总结推广近年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体检”、“一函两书”、劳动用工监督评估等经验做法,完善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方式、程序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监督保障等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各级工会为劳动法律监督员履职创造必要条件,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