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6月1日起,将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工作日10元调整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
发放时间:6—9月,连发4个月
适用范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根据要求,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安排劳动者在35℃(含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在此条件下开展工作的,应当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此外,按照我市要求,存在高温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要加强工作时间管理,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确保全天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6小时。用人单位不得因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另外,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并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2022-08-05 13:55
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2022-08-05 13:56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高温补贴一般有以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2024-04-11 13:48
针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并在高温环境中尽展其正常劳动职责的劳动者,雇主有责任给予相应的工资报酬,这一部分被称为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设立具有法律强制效应,因此可以被视为工资的组成部分。
在工作日的最高气温超过摄氏35度的露天作业场所,或者未能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工作场地的平均温度降低至摄氏33度(不包括本数)以下的情况下,雇主必须向其员工支付高温津贴。
根据国家统计局第一号法令规定,各类津贴和补贴均应作为工资的一部分进行计算处理,因此高温津贴理所当然地被归类为工资收入范畴。
国家税务总局也明确指出,个人从高温补助获得的收入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范围,并发起对这部分收益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工作。
2022-08-09 11:41
郑州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已推出购置新车补贴政策,本次水灾中受损报废的郑州本地牌照(豫A和豫V)民用汽车,车主本人重新购置车辆可以申请补贴。
2022-09-19 14:25
上海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每月300元。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