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一般日最高气温达到 35摄氏度 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摄氏度 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2026-01-08 15:00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
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二是高湿,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
2024-08-06 14:05
高温津贴即公司依照国家及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法规规定,向处于高温且具备相应条件的岗位上工作的员工提供的一种特殊津贴待遇,属于法定类型的劳动报酬范畴。
这项制度始自于2004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第21号命令《最低工资规定》所建立,其法律效应得到了充分的认可。
2026-01-08 10:12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2022-09-05 11:57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高温补助归于劳作报酬(薪酬)的组成有些,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对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薪酬,人社局有权催促企业单位发放补助。假如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补助上违规,劳作者能够向工会寻求帮忙,工会组织有权请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劳作者还能够向社保、安监等部分告发,由有关部分采纳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行政处罚等办法,依法维护本身合法权益。
2024-07-30 09:35
夏季的六月、七月、八月以及九月。在此期间,为了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的权益与健康,设立了高温津贴制度。具体来说,这项措施规定高温作业工作者可以取得每个月225元的补贴;对于非高温作业者,则可享有每个月180元的补贴;至于普通工人,他也可享有每个月145元的补贴。这一制度的设立,无疑是对广大劳动者工作环境的关切体现,更是一项极具关怀性的福利性支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