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所生孩子一般是不违法的。因为生育子女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一般不因未登记结婚而非法。且未婚生子,一般视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2-08-11 15:55
事实婚姻所生孩子一般是不违法的。因为生育子女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一般不因未登记结婚而非法。且未婚生子,一般视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023-06-08 14:31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形成的事实婚姻,那么因其婚姻合法有效,其婚姻关系会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其配偶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2020-11-17 16:13
事实婚姻民政局不允许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分手。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2022-08-30 16:49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2022-08-19 17:05
新婚姻法再婚后死亡其财产分配应当先将其再婚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归属于死者的财产属于其遗产,再婚之后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前妻或者前夫不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