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房东不配合过户,是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中最为典型的纠纷之一。
房东不配合过户的,可以按照合同要求其配合过户,对方仍不配合的,还可以要求其赔偿违约金及相关损失,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胜诉裁判的审查要素为:
第一,出卖方是否有所有权与处分权。
第二,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产产证办在谁名下。如果原被告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被告有权处分,且安置房的产权证登记人也是被告,在这种情况下原告要求被告协助过户的请求一般会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2-09-27 16:54
安置房房东不配合过户,是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中最为典型的纠纷之一。
房东不配合过户的,可以按照合同要求其配合过户,对方仍不配合的,可以要求其赔偿违约金及相关损失,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并且赔偿损失。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2-10-24 10:51
安置房房东不配合过户,是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中最为典型的纠纷之一。
房东不配合过户的,可以按照合同要求其配合过户,对方仍不配合的,还可以要求其赔偿违约金及相关损失,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胜诉裁判的审查要素为:
第一,出卖方是否有所有权与处分权。
第二,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产产证办在谁名下。如果原被告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被告有权处分,且安置房的产权证登记人也是被告,在这种情况下原告要求被告协助过户的请求一般会得到法院支持。
2022-11-19 17:21
安置房房东如果违反约定不配合过户的话,是属于违约的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安置房房东不配合过户的,对方当事人可按照合同要求其配合过户,如果房东仍然不配合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违约金及所带来的损失,房东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2-08-12 14:24
房东不配合过户的,可以按照合同要求其配合过户,对方仍不配合的,可以要求其赔偿违约金及相关损失,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是属于违约行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2022-08-08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