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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立案后抓人流程

刑事辩护 2022-10-11 10:27 标签: 职务侵权 立案 抓人流程

职务侵占立案后抓人流程具体如下:

1、职务侵占的抓人流程一般是被害人先报案,公安机关确认立案后进行调查,确认无误后向上级申请批捕后,依法对嫌疑人进行抓捕;

2、职务侵占是一种刑事案件,职务侵占如果拥有犯罪事实,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3、职务侵占在确定犯罪事实,进行立案处理以后,开始进行抓人,一般有好几种情况,具体是根据情况而定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复核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李贵红律师

李贵红律师

上海段和段(昆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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