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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公租房申请条件2021

其他 2022-10-19 11:34 标签: 宝鸡 公租房 申请条件

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户籍(申请人配偶不是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主要居住地在本市区的,应视为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1年为2870.50元/月)。

3.家庭成员拥有的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非住宅房产等财物总价(机动车辆价值以购车发票金额与购置税发票金额之和计算,房产价值以税务部门价格评估系统评估为准,财物含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不超过购买一套70 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 40%

4.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租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 18 平方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钟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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