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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户口一直不迁走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2-10-19 14:42 标签: 离婚 女方户口一直不迁走 处理办法

离婚后女方户口一直不迁走可以这么办: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因此,双方协商不成的,男方可参照上述规定,到警察局申请强制迁移女方的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田歌律师

田歌律师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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