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保存通知单位的证据。如果是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到期员工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即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2-09-27 13:52
不一定,具体视情况而定。辞职不一定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
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2023-02-18 17:28
辞职不一定要提前30天。
以下情形离职不需要提前三十天:
1、如果还处在试用期的话,那么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2、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那么辞职要赔偿违约金吗?
辞职是否要赔违约金,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在试用期或是在合同内,公司对你做出相应的专项培训,那么你就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用人单位提供培训的费用。但如果是在合同内相应的培训没有来得及进行的话,那么产生的费用则不应该由劳动者承担。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时,约定了竞业限制内容的话,辞职之后,从事相关行业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话,那么就需要支付违约金。
一、什么是专项培训?
专项培训主要是针对劳动者本人,并且发生实际培训费用,并有相应的费用凭证予以证实。一般情况下,专项培训是用人单位拨专项经费,对劳动者进行一定期限的专项业务技能培训,一般都由第三方进行培训。这种培训,用人单位要开支较大的费用,因此,单位与劳动者要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在约定的服务期内辞职,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什么是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2022-08-10 10:01
辞职一定要批准才能走吗?不是。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到时间可以走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员工辞职,这种权利是绝对的,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2022-08-10 15:19
不是。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到时间可以走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员工辞职,这种权利是绝对的,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2022-08-12 11:04
我们都知道在现代社会工作市场当中,公司和员工之间是互相挑选的一个模式, 员工可以拒绝公司的招聘而公司对员工不满则可以提前30天通知员工辞职,那么员工离职不满30天提前走需不需要赔偿?
根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劳动者离职不满30天提前走,无需支付用人单位一个月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的“违约责任”。但是如造成用人单位实际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该损失需由用人单位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