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2021年限购政策规定,离婚未满2年的,仍按原家庭为单位,查询限购:
(1)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2)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2022-09-28 16:53
合肥2021年限购政策规定,离婚未满2年的,仍按原家庭为单位,查询限购:
(1)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2)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2022-08-11 11:14
合肥2021年中考政策:中考考试总分值和去年保持一致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2021年中考时间与2019年一致。九年级具体考试时间为:6月14日-16日,八年级生物学、地理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7日下午,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6月17日后一周,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具体组织和安排。
考试总分值和去年保持一致,满分750分,即: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体育与健康60分,实验操作10分。
统一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
根据要求,2021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不得低于85%,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进行,招生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招生录取名单须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不过今年合肥中招最大的变化,则是对完全中学“直升生”的新要求。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借鉴南京、杭州、长沙等地做法,按照“三年早知道”原则,今年在招生文件中明确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开始,取消完全中学招收本校初中部的直升生。目前在校生按照“直升生总数不得超过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的10%”的规定,逐步降低直升比例和人数。
普通高中教育集团成员校招生方式保持不变
2021年起,合肥市普通高中实行集团化办学、集团校的招生模式是否有变化?
据了解,普通高中教育集团成员校招生方式保持不变,实行“双校名”招生,如合肥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包河分校(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合肥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瑶海分校(合肥市第十一中学),合肥市第八中学教育集团蜀山分校(合肥市第十七中学)。同时,取消已经正式纳入教育集团学校的共建班招生。
2022-09-07 13:54
2022-10-24 11:17
合肥购房条件
【1】本市常驻户口,不限购。(拥有两套及以上合肥产证的房产,新房限购。)
【2】本市集体户,满一年,不限购;未满一年,两年内逐月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可购买一套住房。
【3】外地户口,两年内逐月缴纳12个月社保,限购一套。
【4】退伍军人,退伍户口落在合肥市,限购一套。(需落户)
【5】应届两年内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本市工作,社保缴纳满个月,限购一套;或者在本市创业,凭营业执照,限购一套。(需落户)
【6】国家认可的3级以上技工,在本市工作社保缴满一个月,限购一套(需落户)
【7】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0岁以下本科学历,在本市工作,社保满一个月,限购一套。(需落户)
【8】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工作满一年【工作单位开证明,或居住证满一年,限购一套】
【9】四县一市户口,无需社保,写申请,限购一套【通过率有限制】
2022-09-19 13:31
1、在本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本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2、在本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 个人所得税(含零申报,下同)或者社会保险并取得书面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