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本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2、在本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 个人所得税(含零申报,下同)或者社会保险并取得书面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法律依据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第二条 有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鄞州区(以下简称“市四区”)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区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
2021-02-20 11:16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二、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行政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2022-08-08 11:35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 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外地人在北京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2022-09-30 10:36
济南2022放开限购政策如下:
1、对在济南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放心保)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2、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其适用范围是指按购房落户政策迁入市内六区的人员,自2008年11月7日起购房落户的,本套商品房五年内不再享受上述购房落户政策。居民申报购房落户迁入时,该商品住宅房内应无其他人员的常住户口。
3、在济南购房,如果夫妻双方都缴纳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高额度是60万元,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有公积金的,那么公积金高可以贷款30万元。
2021-02-06 08:52
自2017年4月24日起,宁波市正式施行住房限购、限贷政策。非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宁波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22-09-28 16:53
合肥2021年限购政策规定,离婚未满2年的,仍按原家庭为单位,查询限购:
(1)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2)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