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全国政协主席由全国政协选出,是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及其主席会议的组成人员,负责主持和处理常委会的日常工作,同时全国政协副主席和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主席职权: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主席会议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下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
政协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邀人士组成。每届任期5年。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中是地位仅次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的第四大正国级单位。常设机构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全国政协主席主持。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2-09-22 13:43
政协不是实权单位,没有实权。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可归纳为:
一、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
四、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五、有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
六、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
七、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如果不服,有请求复议的权利
2022-10-17 14:53
政协不是实权单位,没有实权。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可归纳为:
一、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
四、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五、有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
六、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
七、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如果不服,有请求复议的权利
2022-08-11 15:27
政协不是实权单位,没有实权。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可归纳为:
一、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
四、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五、有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
六、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
七、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如果不服,有请求复议的权利
2022-10-17 13:56
“监事会主席一般来说就是一个虚职,没什么实质性权利,主要负责笼统的工作。例如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财务资料等事务。监事会主席是可以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的,也可以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是对股东负责的,监事会主席也是由全体的监事过半数选举才产生的。如果是股东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不用设立监事会的。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2022-08-11 10:59
政协委员有自己的工作,政协委员是一种政治身份代表。政协委员不属于国家机关组成人员,是社会民主政治团体的重要组成,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充分发挥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委员也不是民主选举产生的,而是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所以也不会有级别和待遇之说。
根据我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以及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