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合伙人制度股权,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1)可以在设立时,在公司章程中或者股东设立协议中明确约定,不以出资比例分配红利,而是以双方约定的比例分配红利。
(2)可以在公司设立后,由其他股东将部分的股权无偿转让给该项目股东。
合伙企业没有最佳股份分配比例,只能通过合伙人协议找出适合的股份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2022-09-28 14:25
5人合伙人制度股权,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1)可以在设立时,在公司章程中或者股东设立协议中明确约定,不以出资比例分配红利,而是以双方约定的比例分配红利。
(2)可以在公司设立后,由其他股东将部分的股权无偿转让给该项目股东。
合伙企业没有最佳股份分配比例,只能通过合伙人协议找出适合的股份比例。
2022-09-19 10:23
律师合伙人制度利润应逐步减少一次分配的比例,逐步加大二次分配的比例。
很多律师事务所规定,合伙人承揽案件后,可一次分配创收的60~70%,对于余下的30~40%,事务所在负担一部分税费并支付各项费用后,基本没有什么余额可供发展投入,一次分配解决后,就面临复杂的二次分配问题,要合理设计此次分配所考虑的因素。根据行业现状,创收仍然是首要因素,合伙人的主要精力都放在承揽业务上,业务不饱和是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事务所分配制度的设计中,应该体现鼓励创收的取向,这是现实需要。因此创收金额应作为二次分配首先考虑的价值因素,具体程度应根据各所的情况来定。
2022-08-08 11:31
2022-09-07 11:58
这个就看你们协商了。个人认为出去劳务费用和成本。利润部分应该五五分成较好。当然,如果出资乙方愿意给你六成利润的话,也是没问题的。
2024-07-23 10:10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