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组后,如果企业的经营状况得到改善,企业的相关债务还是可以还上的。
如果企业经过破产重组以后,依然没有起色,企业还是需要进行破产清算的。企业一旦进入破产清算的阶段,企业的相关账务自然不能全部偿还了。
企业之所以进入了破产重组的阶段,就是因为企业的资产状况,已经资不抵债了,但是还有“重生”的可能。
当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的阶段以后,企业的破产资产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员工的工资以及劳动保险费用,解决完员工的费用以后,企业的破产资产也不能用于偿还对外账务。因为企业还需要解决所欠税款的问题,完成之后企业的破产财产也就所剩无几了。所以说,企业一旦进入了破产清算阶段,企业的债务大概率是还不清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三条 【法人破产】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022-10-15 15:18
破产重组后,如果企业的经营状况得到改善,企业的相关债务还是可以还上的。
如果企业经过破产重组以后,依然没有起色,企业还是需要进行破产清算的。企业一旦进入破产清算的阶段,企业的相关账务自然不能全部偿还了。
企业之所以进入了破产重组的阶段,就是因为企业的资产状况,已经资不抵债了,但是还有“重生”的可能。
当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的阶段以后,企业的破产资产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员工的工资以及劳动保险费用,解决完员工的费用以后,企业的破产资产也不能用于偿还对外账务。因为企业还需要解决所欠税款的问题,完成之后企业的破产财产也就所剩无几了。所以说,企业一旦进入了破产清算阶段,企业的债务大概率是还不清了。
2022-08-10 16:31
破产重组,仅仅是挽救企业经营的方式,如果企业盈利良好,是可能全部还债的。如果企业盈利不好,仍然资不抵债,还是要走破产程序的。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清偿顺序为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偿。
2022-08-11 17:17
破产重组,仅仅是挽救企业经营的方式,如果企业盈利良好,是可能全部还债的。如果企业盈利不好,仍然资不抵债,还是要走破产程序的。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清偿顺序为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偿。
2022-08-19 09:20
破产重组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按照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进行执行。如果执行完毕的,债务也清偿完毕;如果未能执行或者不执行的,则终止重整计划,宣告公司破产。
2022-08-09 09:21
1、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债权人未参加分配的,其可就全部债权向保证人追偿。不过在债权未到期的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应受债务期限利益的保护,即保证人可拒绝债权人要求在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况下,其保证债务也提前到期。
2、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均应申报破产债权,如果债务未到期,其应先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债权,清偿不足的,可向保证人追偿;如果债务到期,则其债权如同连带保证债权,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17条规定的“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这个规定只能适用到期债务,因为在此情况下,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已经确定,不论是债权人参与清偿,还是保证人参与清偿,对于保证人的负担是一样的,而如果债务未到期,虽然债务人的债务视为到期,但不能因此认定保证人的债务也到期,所以,债权人只能先行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3、对于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破产,如果债权到期,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也可向债权人主张权利,该保证债权与其他普通债务的债权无不同的性质。如果债权未到期,则争论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