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每天工资收入×误工天数。)
交通事故中的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费=每天护理费×护理天数。)
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事故中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每天伙食费×住院天数)。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营养费=每天费用×营养天数。)
交通事故中的残疾赔偿金
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计算20年。
(残疾赔偿金=每天收入×20年住院×系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025-03-11 17:22
1、发生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的,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2、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4、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2021-02-25 08:44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2024-03-21 15:18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范围有:赔付的死亡赔偿金一般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3-05-22 16:38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金标准为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022-08-12 10:58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