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 2022-11-21 14:25 标签: 交通安全法 第38条的规定 内容

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规定是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违反该条的行为及记分、处罚幅度为:1、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罚款20-200元;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记分3分,罚款20-200元;3、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4、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50元;5、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牛国星律师

牛国星律师

山西龙翰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