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费发放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过节费是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的,给员工的福利。国家法律不干涉,完全由用人单位自己决定是否发放。
过节费是过节的时候给退休人员发放的一种安慰金。像一些传统的重要节日像中秋节、端午节、春节,都会提前给退休人员发放一点过节费,过节费的发放标准各地区也不一样,各地区的过节费只有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不过有很多地区重要节日过节费不是给钱,而是给退休人员一点实物,像说油、米、面等等慰问品。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2022-08-10 09:0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发放给劳动者的过节费是属于津贴和补助,是属于工资福利的一种,可以计入工资总额。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022-09-28 16:07
一是严禁公款吃喝、相互宴请;二是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三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四是严禁公车私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五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各种节礼;六是严禁违规滥发奖金、津贴和过节福利;七是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八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九是严禁相互送礼,坚决不准给机关部门送任何形式的节礼。
2022-11-29 14:17
抚恤金发放规定如下:
1、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养恤金的支付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死亡的人,为前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另加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金。因病死亡的,为前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再加上前四十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基本退休费用。政府继续透过现有渠道,满足支付一次退休金的规定;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支付死亡养恤金的标准和措施,按照民政部、人事部和财政部关于发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一次性养恤金办法的规定执行; 3、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构的职工因病死亡的,仍然按照当地规定办理; 4、除上述情况外,机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死亡养恤金支付标准应从2004年10月1日调整为:40个月的基本薪金或基本退休金,以及20个月的基本薪金或前20个月的基本退休金。烈士的体恤待遇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3-03-10 13:43
单位发了过节费1000元,是需要将其算入工资薪资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月总收入是按综合收入算的,无论什么时候发,只要是当月的,都要计入当月收入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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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0 11:36
法律对发放工资的时间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则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