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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开庭是坏事吗

损害赔偿 2022-09-06 15:33

法院在第一次开庭后,如果因时间限制第一次开庭尚未结束,或在第一次开庭结束后,如果法院认为有些事实尚需进一步调查、或有其它情况需要再次开庭的,就可以通知第二次开庭。
至于第二次开庭对被告人是否有利或不利还需要根据法院需要第二次开庭的原因及开庭审理情况来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司利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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