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定规划,以及当地规划委员会认为需要通过规委会审查同意的规划和设计。
一般涉及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以及城乡建设重大战略的项目,其规划和设计可能会被要求经过规委会审核。
具体最好还是咨询当地城乡规划和项目审批流程中的有关规定为宜。
(一)审议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专业、专项规划。1、初审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区域总体规划、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市级重点镇总体规划、成都绕城路以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的定位、范围、目标、规模、功能布局等。2、审议新都区战略发展规划、一般镇(街办)总体规划、村庄规划、除成都绕城路内各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城市设计等规划的定位、范围、目标、规模、功能布局等。
(二)审议重要地段和重大项目规划方案的选址、建设标准和规模等。1、市级及市级以上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立项项目。2、全区范围内重大公共配套设施项目。3、全区范围内重大基础设施项目。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范围内的项目。5、因特殊原因在规划区外独立选址的项目。6、区规委会确定的其它项目。
(三)审议主要的建设方案。1、全区范围内的重大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居工程项目。2、全区范围内主要道路、重要区域和重要节点的建设项目。(1)主要道路:蜀龙路、新都大道、大件路、兴城大道、香城大道、成德大道、宝光大道、桂湖路、电子路等道路两侧主要建设项目。(2)重要区域:临毗河两岸、南门河两岸、翠微湖周边及行政中心主要建设项目。3、市级以上农村新型社区示范点建设项目。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5、区规委会确定的其它项目。
(四)审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1、规划用地性质的调整(经营性用地高为公益性用地除外)。2、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和高度控制区范围内的建筑高度调整。3、容积率的调整。4、公共设施配建内容和规模的调整。5、其它相关规定认定属于重大内容调整的。
(五)审议全区城乡规划技术管理标准,听取全区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六)审议规委会工作规则、规定、经费等。(七)确定规委会委员、专家、公众代表名单。(八)规委会确定的其它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022-08-11 16:03
《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定规划,以及当地规划委员会认为需要通过规委会审查同意的规划和设计。
一般涉及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以及城乡建设重大战略的项目,其规划和设计可能会被要求经过规委会审核。
具体最好还是咨询当地城乡规划和项目审批流程中的有关规定为宜。
(一)审议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专业、专项规划。1、初审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区域总体规划、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市级重点镇总体规划、成都绕城路以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的定位、范围、目标、规模、功能布局等。2、审议新都区战略发展规划、一般镇(街办)总体规划、村庄规划、除成都绕城路内各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城市设计等规划的定位、范围、目标、规模、功能布局等。
(二)审议重要地段和重大项目规划方案的选址、建设标准和规模等。1、市级及市级以上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立项项目。2、全区范围内重大公共配套设施项目。3、全区范围内重大基础设施项目。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范围内的项目。5、因特殊原因在规划区外独立选址的项目。6、区规委会确定的其它项目。
(三)审议主要的建设方案。1、全区范围内的重大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居工程项目。2、全区范围内主要道路、重要区域和重要节点的建设项目。(1)主要道路:蜀龙路、新都大道、大件路、兴城大道、香城大道、成德大道、宝光大道、桂湖路、电子路等道路两侧主要建设项目。(2)重要区域:临毗河两岸、南门河两岸、翠微湖周边及行政中心主要建设项目。3、市级以上农村新型社区示范点建设项目。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5、区规委会确定的其它项目。
(四)审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1、规划用地性质的调整(经营性用地高为公益性用地除外)。2、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和高度控制区范围内的建筑高度调整。3、容积率的调整。4、公共设施配建内容和规模的调整。5、其它相关规定认定属于重大内容调整的。
(五)审议全区城乡规划技术管理标准,听取全区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六)审议规委会工作规则、规定、经费等。(七)确定规委会委员、专家、公众代表名单。(八)规委会确定的其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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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10:56
交通事故补偿对方误工费需要包含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2022-09-07 15:32
需要,建筑工程备案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2023-05-19 09:57
1、遗产继承证明也就是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开出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种证明文件。2、遗产证明的基本格式内容主要包括:(1)被继承人的基本信息;(2)被继承人是否有遗嘱;(3)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第二顺位的继承人;(4)落款。
2022-08-20 14:0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