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在被欺骗的情形下做出担保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成为贷款担保人是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的。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的订立目的是保障所担保的债务履行,保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利益。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保证的方式;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的期间;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一般来说,双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并且此合同必须是双方的自愿签订,签订的内容也应当是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最后合同的内容必须是合法的,不能够违反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和公序良俗。
所以,根据以上描述,你知道贷款担保人应该怎么取消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2022-08-05 16:00
贷款担保人在被欺骗的情形下做出担保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2-09-05 13:37
担保合同依法成立并且生效后,如当事人希望解除担保合同的,依法有如下方法: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2-10-10 10:15
取消做担保人方法是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的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022-10-18 13:33
担保合同已经生效后, 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经过债权人同意。
2、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未主张担保权利。
3、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在此之前未主张债权。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2022-08-29 11:33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不能随意撤销,除非有法定事由。在实际中,担保是一定重要的事,一定要考虑清楚,以及了解相关的注意事项,以免受到相应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