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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考虑是否批捕,会不会审问犯罪嫌疑人

其他 2023-02-27 17:06 标签: 检察院 批捕 审问嫌疑人

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不一定要提审,一般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是否审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由侦查监督部门办理。第三百零四条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不另行侦查,不得直接提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意见。

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4、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5、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6、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讯问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讯问前应当征求侦查机关的意见,并做好办案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赵义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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