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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享有几项权利

其他 2023-03-08 11:46 标签: 党员 享有权利 规定

八项。

根据《党章》第四条的规定,党员有以下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入党志愿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包括:1、对党的认识2、入党的目的、决心、打算入党志愿书填写时注意:无需加抬头,直接写“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这句话,独立成段,入党宣誓的誓言可随其后,也可以放在文尾。文尾不用签名,另有签名栏。(二)入党介绍人意见介绍人意见应全面真实,介绍人签名、日期须填写清楚。(三)支部大会的决议首先对预备党员作全面评价,最后写明支部大会的表决意见。在填写表决意见时,应写明:“应到党员多少人、实到多少人,其中正式党员多少人,经举手表决多少人同意该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王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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