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二、申请人对案外人的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起诉(而不能称为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04-27 16:48
2022-09-09 15:33
对商标异议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2026-01-09 14:51
期限是三十日内。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
2024-09-11 10:43
2026-07-03 09:20
若当事人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上诉应当在法定期限之内提出。如果是刑事案件,被害人方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需要自收到判书后5天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通过抗诉的方式来引起二审。而被告人这边如果认为不服的,上诉的期限为10天,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