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知识产权 2022-09-03 16:50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分为以下几种:公民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出版者享有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表演者的身体权;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权;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广播、转播节目权。
一.公民的作品。
其出版、使用和保护公民的权利,自书写之日起五十年后,自死亡之日起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止;公民合作的工作将于12月31日结束,即在最后一位创造者去世后的第五十周年。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版权(著作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出版的权利,正确使用,获得报酬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12月31日的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如果工作在完成工作后的50年内未发表,则保护期限不再可用。
三、电影和电影的类似的方法工作,摄影,出版的权利,使用,获得报酬的权利,保护了50年,截止于作品出版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第一,但自从创造五十年未完成后,不再享受保护。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孟海律师

孟海律师

上海沪泰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损害赔偿 征地拆迁 法律顾问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