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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车费是如何的

交通事故 2021-02-07 10:01 标签: 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董庆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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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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