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宏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力澜律师事务所
姓名:张志宏律师
律所:安徽力澜律师事务所
头衔:税务师、专利代理师、九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合肥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城市:安徽-合肥
2020-12-03 14:03
我公公在几年前注册了一家咨询有限公司注册的时候,我老公作为股东,有签署相关协议,我老公占比20%,我公公占比80%。公司名下原有一套房产,现在我公公想把房子抵押出去,要求说股东极其股东的配偶都要签字。
第一、第二,抵押公司名下房产,依法并不需要全体股东以及股东配偶签字,但实践中,很多商业银行在提供贷款时,有此要求,不配合,则银行不会贷款。第三、判断借款属于公司抵押贷款还是个人抵押贷款,看贷款合同的借款人是公司还是个人就可以了,谁借谁还。如果公司借的还不上,银行可以请求拍卖抵押的房产,卖房子的钱用来还款,鉴于银行贷款时有风险控制,一般来说,卖掉房子的钱是够还贷款的,所以倒不必担心你老公可能会承担股东补充赔偿责任(未足额出资时),更不必担心你的家庭财产会受牵连。有任何疑问,可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