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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2018年7月参观样板间后,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交付了总房款的40%费用,交房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未交房期间查看了实体房后,房屋格局和层高与样板间严重不符。2020年7月1号去售楼部进行交涉退房未果。到现在开发商下发律师函催缴尾款。请问如何应对?

匿名用户 山西-忻州 债权债务 2024-01-10 11:14 9.90

补充描述:

签订认购书并交付房款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没有 ,预售许可证是2020年4月23日下发的,请问之前签订的认购书有效么?认购书中未写明房屋层高和交房时与样板间一样的话语,参观样板间的视频有。

2024-01-10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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