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描述:
该员工入职前三天为培训期,实力有考勤记录的工作日为12天,至今连续旷工日为三天。我扣除他3日工资 ,发放9日工资。根据劳动法再9天的基础上再扣除20%,是否合法。
2024-02-19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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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力红律师
地区:黑龙江-齐齐哈尔 2024-02-19 19: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