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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
2020-07-15 07:06 回复
可以建房,但是审批手续不好办理,先由乡镇政府审核,由县级政府批准,如果涉及占农用地的要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