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享有年休假的权利是正确的。劳动者享有以下休假权力。
1、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0天,其中新年1天(1月1日)、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和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2、带薪年休假《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前国务院还没有发布带薪年休假规定,只是各地有地方规定。
3、病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探亲假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