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公司时,公司应该依法支付其目前为止应得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1.向相关负责人提出异议,与其自由协商;
2.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3.向相关单位提起调解或者提出仲裁;
4.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