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电瓶车被盗,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责任,主要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此是否有约定。如果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管理公司有保证小区居民的财产安全的义务,那么小区居民支付的物业管理费中就包含了物业公司保证小区居民的财产安全的费用。那么,物业公司就应当负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动车、电瓶车被盗,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责任,主要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此是否有约定。如果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管理公司有保证小区居民的财产安全的义务,那么小区居民支付的物业管理费中就包含了物业公司保证小区居民的财产安全的费用。那么,物业公司就应当负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车被他人砸坏,如果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保管合同或者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业主的车辆在物业公司服务、管理的范围内损坏的,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事后向实际侵权人追偿)的条款,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没有上述的情形,业主的车辆在停车位、停车场损坏的,物业公司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电动车上楼物业是有责任的。根据《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第四条规定,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业主家里被盗物业没有承担责任赔偿的义务。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义务、采取了必要的预防措施,物业公司就可以对业主因第三人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免赔偿。
当小区流浪狗咬伤业主时,物业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因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业主在封闭小区内被流浪狗咬伤引发的纠纷,既可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为案由,也可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案由进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