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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设立了居住权,房子卖出后还可以继续居住吗

房产纠纷 2021-03-05 17:38 标签: 居住权 房屋买卖 居住权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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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设立了居住权,房子卖出后还可以继续居住

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

新业主即便事后获得不动产证、拿到所有权,也无法改变“居住权”已经存在的现实,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

居住权的期限,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均可,也可是终生。如果是终生有效,那么不到去世,居住权就不会消失。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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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明律师

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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