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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人的子女能否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

房产纠纷 2021-02-07 11:36 标签: 居住权 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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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只能自己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或者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居住权。因此,原则上,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该房屋。

【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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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萌律师

山东瀛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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