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流程:1、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社保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机构进行审核后,符合规定的,向原社保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3、原社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在接到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原社保机构办理好手续后,办结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