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人是物权人而不是债权人。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债权人是债务人的对称,是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是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 物权优于债权。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担保物权人并不是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