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进监狱后钱还需要还。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
我国法律有规定,刑事处罚与民事责任不能相抵。坐牢是对债务人拒不服从法院判决的处罚,而还钱属于民事责任,二者互不影响。
还款义务不会因刑责而免除,即便债务人把牢底坐穿,日后一旦有了收入,还是得继续还款。
对于长期欠债恶意不还的,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