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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纠纷 2021-04-07 17:09 标签: 标的物交付 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标的物交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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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有:

1.如合同约定为出卖人代运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进行交付,否则,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其自己承担;

2.如合同约定为买受人自提的,出卖人有义务通知买受人到其营业地.仓库所在地或指定的地点提货;

3.如合同约定为出卖人送货的,则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买受人指定的地点,自备运输工具将标的物送交买受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九条 【标的物包装方式】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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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婧文

山东瀛在豪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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