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附条件合同的保证期间如何认定

合同纠纷 2021-04-08 09:31 标签: 附条件合同 保证期间 认定
视频看完了,您的法律疑惑还没有解决?
添加律师助理微信 y17105165271 详细咨询
重播
复制微信
视频内容

附条件合同的保证期间的认定规则有:1.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前提是债务人对债权人未完全清偿;2.债权人能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一般是主债务履行届满时;3.保证期间是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更多>> 相关视频推荐
  • 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 01'16''

    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期限,则按照约定期限而定;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在六个月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1.11.30
  • 保证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01'04''

    保证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保证合同的成立需满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等条件。 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1.09.30
  • 保证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01'04''

    保证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保证合同的成立需满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等条件。

    2021.08.11
  •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效力怎样认定 00'53''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效力怎样认定

    王亚敏律师 王亚敏律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其效力: (1)解除条件成就前,合同处于有效状态,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2)解除条件确定的不成就,视为合同不再附有解除条件,合同确定的对当事人继续有效,当事人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2021.02.26

侯婧文

山东瀛在豪才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