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后房子一般不属于自己。物权以登记为准,向开发商申报债权后将清算开发商资产情况,以其破产清算时的资产折算其他费用后作为债务清偿款,未过户的房子仍属于自己,已过户的房子属于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债权申报后房子一般不属于自己。物权以登记为准,向开发商申报债权后将清算开发商资产情况,以其破产清算时的资产折算其他费用后作为债务清偿款,未过户的房子仍属于自己,已过户的房子属于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在债权申报期内未申报债权可以补充申报。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在收到债权申报通知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如果超过期限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债权人在申报期内未申报债权的,也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可以进行抵消,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