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 遗嘱成立的条件和生效 00'47''

    遗嘱成立的条件和生效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其必须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其法律效力才得以确认,具体如下: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021.11.29
  • 遗赠协议和遗嘱哪个优先 00'47''

    遗赠协议和遗嘱哪个优先

    遗赠协议和遗嘱同时存在的,优先适用遗赠抚养协议。 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中,两个以上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遗嘱可以否定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否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全部存在的时候,只能按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才能按法定继承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1.11.29
  • 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哪个效力高 00'50''

    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哪个效力高

    遗赠扶养协议比遗嘱的效力更高。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2021.11.29
  • 遗属待遇申领 00'51''

    遗属待遇申领

    遗属待遇申领程序如下:1、申请:申请人通过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应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请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告知。如所交材料齐全,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审查: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4、决定:在办理处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 5、送达:实施机关作出决定。

    2021.11.29
  • 遗属补助享受人员条件 01'23''

    遗属补助享受人员条件

    想要成为遗嘱补助的对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父亲年满60岁、母亲年满50岁或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的。 2、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未满十六岁,或者满十六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弟妹)未满十六岁,或者满十六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如果被供养人符合条件,可到保险事业处审核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保险处审核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程序是:单位需持供养人的档案、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并填写《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和《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花名册》。如果供养人是离休人员,被供养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保险处直接发放;如果供养人在退休或在职期间死亡,被供养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供养人所在单位发放。

    2021.11.29
  • 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吗 00'52''

    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吗

    遗弃罪一般不是自诉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只有当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遗弃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情节恶劣”包括具有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遗弃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