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待遇申领程序如下:1、申请:申请人通过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应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请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告知。如所交材料齐全,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审查: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4、决定:在办理处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
5、送达:实施机关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