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债务承担规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如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人格否定的原则是“一案一否定”。
不得再签订合同,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就要进行清算,《民法典》规定公司清算期间存续,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如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不由《民法典》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