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申报债权。 公司破产程序启动后,应当依法成立破产清算组,清算组对于公司债务人负有通知义务。债权人在接到清算组通知后,应及时申报债权。如果清算组未尽到通知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债权人可要求股东承担清偿责任。 股东虚假出资或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主张相关股东的清偿责任。
资不抵债法定代表人不需要坐牢。 对于法定代表人而言,公司资本抵债时会有一定的责任和风险,但这其中并不包括刑事风险,法人不会因为公司资不抵债而面临牢狱之灾。除非有下列行为之一: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撒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债权人申报债权是破产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依照我国破产立法的有关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收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申报债权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说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债权的性质和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备抵消权资格的债权人,在抵消权的范围内可免予债权申报。债权申报的方式,我国《企业破产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申报债权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说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债权的性质和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备抵消权资格的债权人,在抵消权的范围内可免予债权申报。
如果其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滥用者主观上为故意,且具有通过滥用行为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恶意;滥用行为与公司债权人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