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也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