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836条,是关于承运人留置权的相关规定,其具体内容为: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我国《民法典》还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提存货物。
民法典的出台主要具有以下重大意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2.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3.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4.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5.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6.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7.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它出台后废除的法律共有九部。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依据法律规定,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那么即使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影响法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债权债务;若是“前法定代表人”个人的法律责任和债权债务,由其个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十九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六十七条还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